一、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,是中心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的必备条件。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协助做好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工作,共同遵守仪器设备管理制度。
二、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管理具体事务,其职责是具体监督、检查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,处理有关日常事务,并保证帐、物、卡相符。
三、中心的每一仪器设备设有专门负责人,设备负责人除了要科学地用好该设备外,并对该设备负有保管、维护和保养责任,以确保本人保管的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。
1.仪器设备负责人的保管责任是:保证设备不丢失、不损坏、不缺件。
2.仪器设备负责人的维护责任是:对仪器设备做到一日一小次、一月一大次的常规保养和清洁工作;做到一般故障自己及时进行维修,并做好维修记录。自己不能维修的故障及时上报维修。
四、每台设备均有使用及操作规程,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使用记录,并要有设备负责人签名。
五、任何人员动用仪器设备,必须经仪器设备负责人同意。否则,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,由个人负责。
六、所有仪器设备,未经中心领导批准,不得私自借出使用,也不许利用公家设备私接加工任务。
七、仪器设备、贵重工量具如有损坏、丢失要写出报告,说明原因、过程,分清责任,及时上报。因违章或失职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,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