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安阳工学院教务处有关规定,并结合工程训练的特点和具体情况,制定工程训练成绩考核办法如下:
1.考核内容
(1)训练成绩由各训练项目指导教师根据实践操作、实习报告等方面评定。
(2)训练期间,各种考核作弊者,其总成绩按不及格处理,重修后最高记为“及格”。
(3)训练期间,迟到或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,其最后总成绩不能评为优秀。
(4)训练期间因病、事假影响训练正常进行,在某一项目的训练时间少于1/3者,总成绩为零分,必须进行重修,重修后按实考记成绩。
(5)训练期间,如出现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、不听从指导老师安排、旷课等违纪现象,训练成绩为不及格,重修后最高记为“及格”。
2.记分办法(由各训练项目指导教师评分)
(1)实践操作80分。其中:动手能力10分、操作练习20分、加工件20分、创新意识10分、安全文明实习10分、考勤10分。
(2)实习报告20分。按学生完成实训报告予以评定。
3.总成绩评定方法
实训结束后,实训指导教师评定完各训练项目成绩,上报工程训练教研室,由教研室汇总成绩后,核出总分,评定出最后训练总成绩,报给各学院。